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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子长市人民检察院对两起轻微刑事案件公开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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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子长市人民检察院就高某军危险驾驶案及强某胜故意伤害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进行公开听证会。
犯罪嫌疑人高某军在案发当日在子长参加侄女婚礼,在酒席上被侄女婿敬酒,共饮4杯白酒,喜宴结束后坐车至杨家园则,驾驶三轮车回子洲县家中途中案发,经鉴定,血液乙醇浓度为82.89mg/100ml。强某胜故意伤害案中,强某胜与被害人因打麻将发生口角继而发生推搡,被害人被强某胜推倒在地后骨折,案发后,犯罪嫌疑人家属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社会矛盾完美解决。
在会上,办案检察官依次介绍犯罪嫌疑人基本情况、基本案情、证据情况及拟处理意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依次发表意见,一致认为:对该两起案件做不起诉处理,充分体现了检察机关注重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注重社会矛盾的解决,体现了新时代人民检察官的勇气和担当。
文字 ▎张小玲
编辑 ▎薛丽丽
审核 ▎雷 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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